第一章總 則
第一條 為促進本科教育教學工作的科學化、規(guī)范化,提高本科教學管理水平、教學質量和人才培養(yǎng)質量,推動學院的教學建設、教學改革和教學管理,充分發(fā)揮各學科專家對本科教育教學的研究和指導作用,根據《武漢大學教學指導委員會章程》,結合學院本科教學工作的實際,特制訂本章程。
第二條 學院教學指導委員會是對學院本科教學工作進行研究、指導、評估、審議以及提供咨詢的機構。
第二章 組 成
第三條 學院教學指導委員會委員實行聘任制,由學院從思想政治素質好、學術水平高、業(yè)務能力強、教學經驗和教學管理經驗豐富、作風正派、身體健康、正高職稱的教師和教學管理干部中聘任。教育部有關學科教學指導委員會的委員、秘書,原則上成為學院教學指導委員會委員。
第四條 學院教學指導委員會設主任委員 1 名,副主任委員和委研究提供指導,對學院教學研究成果進行評審;員若干名。主任委員原則上由學院分管本科教學的副院長擔任。
第五條 學院教學指導委員會實行任期制,每屆任期 4 年,可連聘連任。委員由于身體或其他原因不能履行職責的,可以提出辭聘申請,也可由主任委員根據工作需要進行增補或調整。
第六條 學院本科生教學管理辦公室為教學指導委員會秘書單位,負責提供教學指導委員會日常運行所需要的各項準備工作,以及經學院黨政聯席會議通過后,具體負責實施教學指導委員會通過的決議。
第三章 職 責
第七條 學院教學指導委員會根據總則中的規(guī)定,對學院人才培養(yǎng)和本科教學工作的中長期與整體的規(guī)劃負有咨詢、規(guī)劃和審議的職責;對學院本科教學的日常工作的方案、政策負有指導和審議的職責,并對所指導、審議的各項工作負有監(jiān)督職責,具體如下:
1. 對學院本科教學工作進行專題性或綜合性研究,向學院提出可行性分析論證報告,為學院本科教學工作的決策提供咨詢和建議;
2. 審議由學院各單位提交委員會審議的教學工作規(guī)劃、教學改革措施、教學管理制度等;
3. 提出學院師資隊伍建設的意見和建議;
4. 研究學院人才培養(yǎng)目標,審議學院人才培養(yǎng)方案,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;
5. 把握國內外學科、專業(yè)發(fā)展趨勢,為學院學科、專業(yè)發(fā)展提出建議,對學院申報的新專業(yè)進行論證與初步審議;
6. 審議課程、教材建設規(guī)劃,督促、檢查課程建設的進度與成效,評估教材編寫的質量,評審、推薦出版優(yōu)秀教材;
7. 推動學院教學研究工作,審議學院教學研究項目,為學院教學
8. 指導建立學院本科教學質量標準和監(jiān)控體系,對影響教學質量的問題進行專題研討,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;
9. 裁定有關教學責任事故、教學工作考核及教學評優(yōu)、評估中的爭議;
10. 完成學院委托的其他任務。
第四章 工作制度
第八條 學院教學指導委員會會議由主任委員或副主任委員召集,每學期至少召開兩次會議。必要時可召開專題會議,研究教學工作問題,進行有關教學工作的審議和評估。
第九條 學院教學指導委員會會議須二分之一以上委員出席始得舉行。需要議決事項的會議,須三分之二以上委員出席,并采取無記名投票、出席會議委員過半數通過的方式表決。
第十條 學院教學指導委員會委員在任期間,要深入教學第一線,進行調查研究,主動了解學院本科教學改革和發(fā)展的情況,積極參與學院教學指導委員會的各項活動,認真履行職責。學院教學指導委員會委員可以直接向學院領導、學院各系、所、辦提出對本科教學工作的意見和建議。
第五章 附 則
第十一條 學院為教學指導委員會工作的開展提供必要的工作經費和工作條件。
第十二條 本章程自學院黨政聯席會議通過之日起施行,解釋權屬學院黨政聯席會議。
武漢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
二〇一三年九月十六日